1.为了避免发生事故,必须认真研究事故
搞好安全工作的目的,就是要避免发生事故。
在建筑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意外事件和伤亡事故,既有多发性的,也有偶发性的;既有常见的,也有罕见的;既有后果严重和较重的,也有后果较轻的。事故的出现,既有技术、设备、设计和措施方面的原因,也有管理、人员和突发情况的原因。而各种各样的事故并不都出现在自己(单位)身边,亲眼所见则更少。如何避免自己已经出过的事故不再重复出现,避免别人出过的事故不在自己身边重演,并进而避免过去没有出现的事故在今后发生,就必须认真研究已经出现过的各种事故,接受其中的教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 事故分析是开启安全科学之门的钥匙
事故的发生,不仅可以使人直观地感受和观察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危害后果,看到由事故所暴露出的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而且也可从事故的分析中研究和掌握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完善安全保证设计和安全监控管理要求,以便将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建立在科学的指导之上。当我们必须如实地将安全视为一门科学时,事故分析就是开启安全科学之门的钥匙。
3. 需要加强进行事故分析的基础工作
长期以来,我国对建筑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意外事故的分析,大多做得都相当粗糙。在己见到的事故报告及其分析材料中,对事故发生前的原始状态和征兆,事故的发展过程和破坏情况等的描述大多不够清楚,甚至缺少最基本的尺寸和技术数据,难以据此准确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其有关诱发和影响因素,就更难达到揭示其内在规律性并举一反三,推进安全技术和管理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要求。
之所以出现这一情况,是由于相应的基础工作薄弱。即安全管理部门缺少细致的对各类工程和作业项目安全状态与安全隐患分析的规范性和细则性的规定,施工企业缺少在出现事故时可据其进行分析的施工记录和检测数据。此外,也缺少高水平的事故分析专家和缺少对进行事故分析工作的人员与人才的培养。
4. 需要解决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工作的障碍
在事故出现以后,由于在涉事单位和人员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怕追究责任、怕影响单位和个人声誉的情况,就形成了对深入进行事故分析的工作障碍。一些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也因同样原因,而不同程度地采取了控制事故影响扩散的作法,致使事故的详细情况很少向外公布,这是安全工作的一个误区。由于怕追究责任和怕影响扩大的思想作怪,干扰和阻挠了对事故分析工作的深入进行,使问题不能全面地揭露出来,接受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